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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過了3年男友已經成為了老公,但這事情總是一直放在心中有個疙瘩,想了想還是決心把這件事寫下來,讓有緣人看到避免發生和我們一樣的事情.

原本以為泥作事件已經不會再更糟了想不到隔壁的木工看到沒經驗的我們覺得非常好騙,一開始裝作很熱心的樣子騙我們讓他接下案子後,才真正是惡夢的開始.

這位木工其實本身就很多糾紛,一般人其實都不太會去關心鄰居的工作和交友狀況,而且當初他的態度都是一副好鄰居因為專業想要幫忙的樣子,就不容易讓人懷疑起來,初期他一直和老公說當初他就是被跑單所以才會這麼慘欠下一大筆債,如今他的債務都已經快要還完了,也帶了一些學徒,未來想要做大等等的巴拉巴拉一堆,每次一講就可以個兩三個小時.

因為是鄰居所以他的經濟狀況其實我們也大略知曉一二,他這麼熱血我們也不好意思刁難他工程款,吳木工告訴我們因為他的錢不夠讓我們先付他工程款讓他可以買材料,看他們工作很辛苦我們也是準備了滿滿的罐裝飲料冰在冰箱讓他們隨意取用,但是到了工程的三分之二後他卻拿了工程款都不來做,因為是鄰居他每次都從陽台直接走過來拿飲料喝,每次問他何時要做他只會說這工作只要一個星期就可以完工,藉口從他先幫別人早餐店趕完一直到他要搬家(工廠)很忙,就讓他逃掉了.

我們很生氣,決定要告他,前前後後發了很多存證信函,也上過很多調解委員會,但是吳木工都不願意出現,花了很多錢打民事,民事之前還是要求我們在調解兩次,兩次吳木工依舊沒有出現,我們便和當時處理這事情的調解委員談,好笑的事情再度發生了,那位調解委員一看到我們開口就說,一定是我方挑三揀四,讓對方一直改做不完所以才會被跑單,又說年輕人第一次裝修房子,花錢學經驗吧!這樣的感覺身為受害者的我們無疑是雪上加霜,我很不能理解為何一個應該要公正的調解委員可以這麼偏頗的行為.

實際上這位吳木工我怎麼敢對他挑三揀四,我只求他趕快來把工作做完就好,做完什麼都好,東西都沒做完哪有什麼細節不滿意的事情?

台灣的裝潢界素質真的參差不齊,我只能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不管對方是你的什麼人,工程款一定不能先給不管怎麼樣給的占比一定要是對方先墊錢的狀態下他們才會認真的做,因為已經先墊錢了一定要做完才能拿回錢這樣的心態對方才會認真的做,一旦多付了錢,就只能看對方的臉色了.

再來就是,法律只保護無賴,自己只能自己保護,大家很常說不滿意就告阿告阿,但其實告,打民事官司並不一定比較佔優勢,在打官司前律師都和我們說,到時候可以求償讓對方付這些打官司零零碎碎的文書費用(寫訴狀要錢,購買那張訴狀紙也要幾百元,官司無疑是用錢堆出來的,最後的贏家一定是政府),但是像我們這樣的情況是,最後雖然勝訴的卻拿不到半毛錢,反而付了一堆打官司的錢.

為什麼?因為這件事的吳木工,名下根本沒有財產,就算是勝訴了,法官說要在期限內把錢付完,吳木工也沒有去付,實際上因為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沒有人對他有任何辦法,這就是電視常在演的脫產,過戶給誰等等的,只要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就算是要賠上一百億,告者還是一毛錢也拿不到.

這位吳木工因為他是累犯,所以他早就脫產了,也一直把錢放在他的兒子身上,政府又很寬容這樣的人,我們和他是有簽合約的狀態下的,這件工程已經拖了一年,按照合約每推延一天都是要負違約金,累加起來根本已經是五十萬了,法官卻不照合約走,他暗示我們被告很可憐(??!!) 所以最後只判了五萬台幣,結案.

由於一般人沒有多餘的錢購買兩間以上的房子,所以二樓在裝潢的時候老公和丈人其實都住在一樓,雖然是透天但只有小小的十二坪,有裝潢過的人都知道,房子沒裝好前都是烏煙瘴氣的,住在裡面無疑對身體都是一種很大的負擔,如果是另外租房子住,就是損失了一筆龐大的金額,根本已經遠遠超過的五萬.

這件事情就到此結案了,法律讓我了解的就是他不能保障任何人,大家自己只能由自己保護,不然吃虧的永遠都是自己.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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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部豆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